唐朝段成式著《酉阳杂俎》和五代王仁裕撰写的《开元天宝遗事》中,都讲了这样一个故事:唐朝有个县太爷,姓王名鲁。他做“当涂令”时(今安徽省当涂县),贪赃枉法,搜刮了许多民脂民膏。县令放手捞钱,县衙里大小官吏也不甘示弱,收受贿赂,敲诈勒索,无恶不作。当地百姓恨之入骨,怨声载道。 有一天,县太爷王鲁批阅案卷,发现他的“主簿”(秘书一类的属员)被联名控告,告他营私舞弊,违法乱纪,一件一件有证有据,一笔一笔算得清清楚楚。这些贪赃一类的事情,也正是他王鲁经常做的,如果追根究底,许多案情又都与王鲁有直接关系。王鲁一面仔细地翻阅案卷,一面胆战心惊地冒汗,心中暗想:“大事不妙啊,以后我得多加小心了,幸亏这件公事落在我的手里!”想到这里,他信手在案卷上批了八个字:“汝虽割草,我已蛇惊。”他这八个字的意思是:告状人虽然割的是草,可是却给我这条藏在草丛中的蛇,发出了警告的信号。 这个故事颇有警世之功。在反腐败斗争的过程中,经常出现这种情况:拔出萝卜带出了泥;或是除草挖泥露出了萝卜。“团伙腐败”是当下腐败的特点之一。从已经查明或正在查明的案件看,相当一部分案件是甲案与乙案藕断丝连,或是上线与下线的关系。有些腐败或是几个“合伙人”;或是腐败成链,有上线有下线;或是领导带头,上行下效;或是小伙计在前台跳木偶,老腐败藏在后台操纵……总之反腐败斗争是复杂的,我们的斗争策略也不可以简单化。有时可能就是要打草惊蛇,有时要拔出萝卜带出泥,也或许顺藤摸瓜。 对腐败分子而言,若想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。隐瞒是不能持久的。凡贪赃枉法者,躲过了初一,肯定躲不过十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