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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基本要求(一)
2014/2/19

1、大门: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,并设置门卫值班室,面积不小于4平方,净高不低于2.4;应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,配备门卫职守人员;应有企业名称或标志;大门处必须硬化,按要求设置车辆冲洗设施、流水槽。

 

2、现场围挡:工地四周必须设置封闭围墙,主要路段围墙高2.5,其它路段围墙高不低于1.8,外墙面平整,无破洞,墙脚处无积水、污泥、垃圾和杂草,围挡墙内外保持整洁,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、器具等;禁止用围挡墙做挡土、挡水墙或机械设备等的支撑体;围挡墙应坚固、稳定,并进行美化、亮化,反映企业文化特点。

 

3、现场硬化和材料堆放:施工现场主要干道及材料加工区要实行硬化;建筑材料、构件、料具应合理布局、分类码放整齐,标明名称和规格,并采取防火、防锈、防雨等措施;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防火、放暴晒等保护措施;建筑物内垃圾的外运,应采取合理容器或管道运输,严禁凌空抛洒。

 

4、施工分区:施工现场应合理划分作业区、办公区和生活区。建筑物周边硬化要结合外架基础一次成型,并制作排水沟,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,保持排水畅通,地面无积水;合理设置沉淀池,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或河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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