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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管理制度
2014/2/27
 

一、规划  年初应由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申请,编制公司整体用人规划,报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。

二、年初编制范围内的招聘,办公室组织招聘;编制之外的招聘,由用人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,填写《新增员工申请表》,经逐级审批,批准后方可招聘。

三、面试  新进员工由办公室与用人部门共同进行组织面试,决定是否使用。

四、报到  经招聘考核被录用者于指定日期到办公室报到。报到时填写《员工履历表》,办公室为其办理报到手续,并向用人部门开具《报到通知单》。报到日即为起薪日。

  五、试用  公司所有新聘员工一律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。试用期内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提前一至两个月转正;对表现不佳的,公司有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力。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。

  六、定岗  员工试用期满,填写《员工定岗审批表》,用人部门签署考核意见,报办公室审核、主管领导批准后转正。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。

七、员工的薪资福利按公司统一制定的《薪资福利管理规定》办理,由办公室考勤制表,财务科集中发放。

八、档案  员工的人事档案在员工转正后由办公室管理。
 
九、附则  招聘临时工应签订临时用工协议,由办公室管理。工作考核表现优秀的,在年初编制内可转为正式合同工。
 
本规定自下放之日起生效,解释权属公司办公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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