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1、档案内容 有关的法律、法规、文件;上级主管部门各类文件留存;质量活动记录;工程日志;技术交底记录;历次质量检查记录;培训记录及人员资质台账;直营工程质检员考核资料;科室制定制度、方案;质量隐患整改、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等。 2、建档要求 ●所有工程项目都要按照公司或客户档案管理有关规定,建立健全项目档案。 ●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,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、整理、归档。 (二)质量教育制度 1、加强对全员的质量法规、标准、规则和质量意识教育,增强全员的法制观念,不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。 2、深入学习各类法规、规范、标准、操作规程。做到不违章指挥、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,不断增强全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。 3、确保单位关键岗位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。 4、培训要做到有计划、有目的,并建立培训档案,有关质量管理人员、质检人员和质量体系内审员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。 5、提出质量培训计划并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考核,组织实施质量教育。 6、现场质检员开展班前教育及技术交底每周不少于1次。 7、根据工程规模,适时开办农民工夜校。 (三)样板间制度 1、项目部严格执行“样板引路”制度,公司质量部提前根据工程情况下达“样板间”施工规定和标准,项目部严格执行完成后报质量部验收,验收合格后现场公示。 2、凡无样板间或后期施工质量大面积达不到样板间标准的现象,现场质检员和项目经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。 (四)工序交接检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、安全、进度,更好地落实“三检”制度,理顺现场内部管理程序,确保验收的顺利通过,特制定本制度。 1、各个工种作业班组及主管施工员,按照进度计划的要求,根据施工任务书开据作业时间,严格控制现场进度情况,力求满足进度计划的要求。 2、上一道工序完成后由相应分包责任人填写工序交接表格,再将其表格交给质检员验收,验收合格后交下道工序分包责任人,核对签字同意接收,最后由质检员保存交接检查表格,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。 3、工序交接的内容暂定为:主体、抹灰,涂饰三个工序,以后将根据管理要求不断跟进更新。 4、各相关责任人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实工序交接的内容和完成时间。 5、工序交接点制度由项目质检员执行,公司质量部核实存档。 (五)工程拨款验收制度 1、分包工程拨款前由项目部填写拨款审核表,如实反映分包项目完成工程量,拨付金额,质量自检情况,剩余工程款额度。 2、项目质检员、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,将拨款验收单上报公司质量部进行核实施工质量,如有质量问题需出具整改意见,复核合格后质量部负责人在收据签字进入拨款程序。 3、如有徇私舞弊,违反程序现象,将追究个人责任,并令其承担工程该阶段的质量后果。 4、凡不遵照本制度执行的工程,质量部对该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(六)直营工程质检员绩效考核制度 1、总则 为执行公司打造质量专家方案,推动质检工作人员水平提高,客观评价现场质检员在一段时间内表现出来工作业绩、工作态度,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公正与高效,特制定本方案。 2、考核原则 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;定量化与定性化相结合原则。 3、考核方法 培训教育;人员合理配置;薪资调整;奖励与惩罚 4、考核内容与评估标准 对质检员的考核,内容见考核细则P70页。 5、考核结果 (1) 考核得分划分为三个档次,即优良(85分以上)、合格(60-85分)、不合格(60分以下)。 (2)考核由质量部日常监督,月底汇总统计。 (3)连续4次或半年内累计5次考核优秀者结合其他工作情况,签订正式聘用合同,连续2个月不合格者降薪处理;三个月不合格者调离质检岗位不再留用。 (七)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为督促工程资料跟上形象进度,及时归档备案,保证资料的真实规范性,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: 1、工程进场后,该项目部资料员须凭本人资料员证书与公司质量部对接,并交纳资料保证金,交纳标准:按工程面积每平方米0.2元,返还日期:工程竣工备案完毕后。 2、工程竣工验收后,于一个月内在城市建设档案馆备案,每拖一天扣罚保证金1%。 3、工程竣工验收后,于二个月内提供工程资料一份在公司质量部归档备案,(四大验收报告须原件)每拖一天扣罚保证金1%。 4、在四大验收中,因资料没跟上形象进度,延误验收等扣罚保证金2%。 5、工程资料编制要正规,书写工整、签证齐全、抽样真实有效,抽查如发现有不合格分项每处扣罚保证金1%。 (八)农民工夜校制度 1、根据工程施工进度,制定“夜校”培训学习计划或调整计划,并及时通知培训老师、学员。 2、培训老师应提前准备讲义,必要时应提前制作幻灯片。 3、提前12小时通知学员上课时间、地点。 4、保持课堂纪律,不得迟到、早退;专人负责点名签到及讲学情况记录。 5、课堂学员应做好听课笔记,根据讲课内容对工程重要性程度,必要时对讲课、听课效果进行考核。 6、对上级文件、施工工艺方面的学习,培训老师事先应准备好分发资料,供学员课后深入学习、应用。 7、根据农民工培训需求,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与培训内容。 (九)工程创优奖惩制度 1、项目经理一经确定,必须确定项目质量目标。和质量部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,以明确责任权利关系。 2、市级优良工程,奖项目部:按单位工程面积每平方米奖2元;榴花杯工程,奖项目部:按单位工程面积每平方米奖3元;省级以上优良工程(含泰山杯),奖项目部:按单位工程面积每平方米奖5元。 3、完不成单位工程质量目标,按单位工程面积每平方米罚:市优罚1元;省优罚2元,省优以上罚5元。 4、质量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制,完不成质量目标的,三年内不得继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。 (十)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1、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制度由质量部制定实施。监督检查以巡检为主(每周三次,质量经理及质量部全部人员参加)抽检(不定期、不定人)、月检(职能科室联合)相结合。 2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各工程的特点、参考制订出监督计划,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、监督方式,经领导审定批准后于开工前实施。 3、在工程施工质量监督过程中,主要监督内容如下: (1)检查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。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,检查有关质量文件,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。 (2)检查工程的实物质量。按照质量监督计划,对工程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抽查,采取观察法或测量法。 (3)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、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。 4、每次检查,质量部人员撰写监督记录,并实行各级实名签字存档。对检查中发现需要整改的质量问题,提出书面整改意见。由项目部负责落实整改,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公司质量部。 5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,一旦发生质量事故,项目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,并会同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质量事故处理。 6、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,应由项目部负责整改,由质量部负责检查落实。 7、核查结构(地基基础、主体)工程检测制度的落实情况,结构工程完成后,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质量验收。验收合格后,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。 8、核查有见证取样制度的落实情况。见证取样员、资料员资质证件,不定期对见证取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 (十一)工程质量整改制度 1、整改责任 质量隐患坚持“谁存在,谁整改”的原则,由公司质量部监督,存在质量隐患的项目部组织整改,整改责任人为项目部负责人 2、整改要求 (1)质量经理亲自抓整改,质量部长靠上抓整改,公司质检员督促整改、项目部质检员参与协助整改,齐抓共管、协同配合,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。 (2)责任项目部要按照《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》要求,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,并于规定的时限内,向公司质量部报告整改情况。整改期限内,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,进行专人监控,明确责任,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。 (3)整改工作结束后,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整改验收报告,由公司质量部组织检查验收。 (4)整改措施不到位,检查验收不合格,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停止其运营和操作使用,由质量部下达停止工作通知。整改合格后由单位向质量部申请验收,检查验收合格的可恢复施工,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开工资格。 3、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,完善管理制度,做到专人负责,专人管理,及时准确,完整成套,长期保存。 4、考核和奖惩 对隐患整改实行年度考核,纳入质量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。对整改工作不力,措施不到位,未能达到整改要求的通报批评,记入年度质量管理评价和质量责任书考核档案。 (十二)工程评比制度 1、设立示范工程奖牌,每月进行大检查综合评比,按(实体观感、实测、资料、效能管理)综合成绩平均第一名的工程,奖励示范工程称号,将奖牌悬挂于工程安全通道口或其他明显位置,发放奖金500-2000元,并召开全员观摩会。 2、工程评比由质量部组织相关人员,包括公司质量管理人员、各工程项目经理、质检员等,采取现场打分,现场公布的方式,力求公平公正。 (十三)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1、本制度结合工程质量奖罚细则执行,奖励款项发现金,罚款款项劳务队伍直接从工程款扣除,项目部人员从奖金或工资中扣除。 2、各劳务分包队伍对相应工程质量负责,根据合同签订时的奖罚细则,实施相应处罚。 3、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,除了返工及加固处理外,给予损失的两倍罚款。 4、对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或设计要求,虽构不成事故,但影响使用功能的,将根据工程规模或情况,给予2000元以上罚款。 (十四)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、目的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进行有效控制。 2、职责 (1) 项目部负责质量问题、质量缺陷的处理。 (2) 公司负责质量事故的处理。并组建、任命事故调查小组,质量 |